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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開聲明】關於近期網路特定言論與個資洩漏事件的說明

大家好,我是江舜智(紅色死神)。 近期有許多長期關注我的朋友、學生以及合作夥伴向我反映,網路上有特定人士(Threads 帳號 @drama.note)持續在各類與事件無直接關聯的討論串、課程資訊以及公開貼文下方留言,並引導他人前往我的個人網站與公開平台,同時以負面標籤及特定敘事方式討論我個人。 由於相關行為已持續相當長一段時間,甚至延伸至現實生活層面,對我的合作單位、教學夥伴以及部分學生造成困擾與壓力,我對此感到遺憾,也對受到影響的朋友們表達歉意。 因此,我希望藉此機會向所有關心此事的朋友,說明我的立場與態度。 一、關於事件本身:理性討論永遠受到歡迎 多年來,不論是在軟體開發、網頁前端教學領域,或是經營「Uniform Map 制服地圖」、進行攝影創作與分享個人觀點時,我始終相信公開透明與理性交流的重要性。 我並非完美的人,任何人都可能有思慮不周或與他人意見不同的時候。過去關於網站經營模式與相關議題,網路上確實出現過不少討論與質疑,而相關事項也曾進入司法程序接受調查。 經檢察機關完整調查後,最終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,案件已告確定。 這代表相關指控經過司法審查後,並未認定存在違法情事。即使如此,我仍然願意以開放的態度面對外界意見。 如果有人對於我的教學內容、網站運作方式,或任何公開言論抱持不同看法,我始終歡迎在尊重彼此的前提下進行公開且理性的討論。 若有任何值得檢討與改進之處,我也願意虛心接受建設性的批評與建議。 二、關於持續性的騷擾行為:應以事實與法律為依據 我認為理性討論與持續性騷擾之間,存在明確界線。 近一年來,特定人士的部分行為已不再只是針對議題提出意見,而是逐漸演變成持續性的人身攻擊與現實層面的干擾,包括: • 在與事件無直接關聯的課程公告、教學資訊及各類公開討論串中,反覆張貼我的個人資訊與相關內容。 • 主動聯繫我的合作單位與工作相關機構,對其施加壓力或進行干擾。 • 在司法程序進行期間及收到相關通知後,仍持續以指名道姓方式發布涉及人格評價與攻擊性的言論。 我尊重每個人表達意見與監督公共議題的權利,但我同樣認為,任何討論都應建立在事實基礎上,並尊重法律程序與他人的基本權益。 無論支持或反對我的人,都有權自行查閱公開資訊、了解案件經過並形成自己的判斷,而不是透過片面標籤或情緒性指控來取代事實。 三、我的處理方式 對於相關爭議,我始終選擇透過法律與制度來處理,...

CSS的選擇器

在css裡,可以用來選取元素的東西有蠻多的,最常用的應該是類型選擇器、class跟id。而css還有其他的選擇器可以使用,以下便就css裡可以看到的選擇器做一個簡單的說明。

類型選擇器(Type selector)
類型選擇器是用來指名要樣式畫的元素或html文件,如p, img, h1...等

類別選擇器(Class selector)
如果要將同一個CSS規則套用到不同的元素,可以使用類別選擇器,要套用的時候在選擇器名稱前加一個"."',如: .button

ID選擇器(ID selector)
ID選擇器類似類別選擇器,不過他在文件中只出現一次,要套用ID選擇器要在名稱前加"#" ,如
: #wrapper

子選擇器(Child selector)
子選擇器是指當他是元素的直接後代時,該元素才會被樣式化。
如: div > strong,代表只有div下一層的strong才會被樣式化

全域選擇器(Universal selectors)
全域選擇器以星號(*)代表,適用於所有元素

相鄰兄弟選擇器(Adjacent sibling selectors)
相鄰兄弟是描述網頁標記流中,緊鄰的兩個元素間的關係,可用(+)表示,如:li + li 不過只有第二跟第三個項目會被樣式化

虛擬類別(Pseudo-classes)
用在連結上的就是,如:a:link、a:visited、a:hover、a:active

虛擬元素(Pseudo-elements)
包括: :first-letter、:first-line、:before、:after,樣式化範圍如單字所示


屬性選擇器(Attribute selectors)
[attribute]-依屬性搜尋
[attribute=val]-依值搜尋
[attribute~=val]-搜尋屬性是否包含以空白分隔之特定值
[attribute|=val]-搜尋屬性值是否含有以連字號(-)分隔之特定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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